“德國PM產品”是否涉及傳銷需要由公安部門或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對其經營模式進行認定。下面一些簡單判斷是否傳銷的方法,供大家參考: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禁止傳銷條例》,一般認為傳銷主要有三個特征:
1、以發(fā)展人員數量為主要經濟來源,即“拉人頭”;2、直接或變相收取“人頭費”或“資格費”;3、參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順序及發(fā)展下線數量決定,即團隊計酬。
如果經營中出現以下幾點,大家就需要注意了:
一、傳銷的入門費很高,一般成為代理需要先拿貨,然后再發(fā)展自己的下線,每一階層的代理通常享受著不一樣的拿貨價格。
二、從很多報道上我們都可以看到,傳銷的產品價格高的離譜,根本做不到物有所值。
三、傳銷的主要驅動力一直都是要發(fā)展多少個代理,而不是專注于產品的銷售和是市場份額的搶占。
四、傳銷產品往往沒有充分的退換貨保障,他們會想方設法給退貨顧客設置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