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wèi)生部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款價結合”、兩段式招標模式的確有探索的考慮,但目前還只停留在討論階段,尚無實質性的細則出臺。
集中采購不是萬能工具
事實上,在很多專家看來,光靠集中采購和招標模式的改變,并不能解決當前藥價虛高的問題。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宋華曾對集中招標采購制度從宏觀績效和微觀績效兩個方面進行實證研究。研究的結果是,微觀績效得到較好的實現(xiàn),通過集中招投標,買賣雙方對信息的掌握更加充分,對行業(yè)的需求信息和供給信息有更好的掌握。但宏觀績效并沒有實現(xiàn),所謂宏觀績效指的是降低藥品的交易成本,減少藥品交易中的行賄和腐敗等行為。
“從2006年開始,以省為單位招標限價的集中采購就已開始異化?,F(xiàn)在所認為的‘集中采購的目標就是降價’命題本身就是錯誤的。”談起10年來的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李憲法無奈地表示。
在他看來,管理部門應轉換思路,不再將集中采購當做抑制價格的簡單工具,而是以藥品供應管理為突破口,推動公立醫(yī)院供應管理模式的改革。只有從醫(yī)院供應管理的支出模式改革入手,才可能真正觸動醫(yī)藥灰色利益鏈。
“改革真正的難點,并不是選擇這個制度還是那個模式,如何正確處理藥品流通領域權力與利益的再分配,才是關鍵所在。”李憲法說。


